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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简介
机构性质
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是经铁道部批准设立的铁路二级有形建设市场,是呼和浩特铁路局辖区内铁路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固定交易场所。
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是非营利性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为铁路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各方提供服务。本中心接受铁道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领导,日常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归口管理。
职责范围
1、收集、存储和发布铁路建设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
2、为铁路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周到的服务,包括为承发包双方进行招标投标、签订承发包合同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和必要的设备,保证交易活动正常进行;
3、为铁路局有关管理部门进驻中心办公,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交易范围
呼和浩特路局辖区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及其他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和建设单位管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都须进入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其中更新改造项目在50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在招标计划报铁道部批复后进行招标。
市场守则
一、自觉遵守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中心市场交易规则。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到交易公开、竞争公平、监督公正。不私下交易,不场外交易。
三、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各项工程建设手续,不搞违章工程建设。
四、遵守招标投标规则,不哄抬和压低标价。
五、公正廉洁,不行贿受贿,不请客,不吃请,杜绝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六、按规定交纳、收取有关费用。
七、市场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为私情,热忱服务,不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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