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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文件
呼铁建管函〔2008〕520号
关于公布呼和浩特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铁道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429号)要求,现将呼和浩特铁路局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机构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重新公布如下,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负责将投诉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受理机构: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市电0471—2242767、路电081—42767
电子邮箱:htjzbts@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010050
原发《关于公布呼和浩特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的通知》(呼铁基函〔2004〕364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局章)
主题词:基本建设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
送: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路局纪委(监察处),企法、建设、计统、土地房产、劳卫处,总工室。 2008年8月6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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